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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shakhar32 on Apr 16, 2024 9:33:49 GMT
在将搜查和扣押转变为强制执行行动的情况下根据第号法令第条的规定,在第,号法律推动的改变之后,它是债务的总价值,而不是债务的总价值。必须执行的被转让资产的价值。该决定是高等法院第三合议庭在改革联邦区法院裁决时做出的。 再生产 未找到价值,雷亚尔的融资汽车。这样,银行将能够收取按,雷亚尔计算的总债务 该案涉及一辆融资车。客户违约后,银行要求搜查并扣押,但仍未 新西兰电报数据 找到这辆价值,雷亚尔的汽车。因此,债权人请求将搜查和扣押行动转变为行政行动,要求赔偿,雷亚尔——包括费用和更正在内的债务总额。 联邦地方法院维持了将执行限于车辆价值的判决,银行必须提起另一项诉讼来执行剩余部分。第三小组推翻了这一理解。 报告员南希·安德里吉部长表示,根据新立法,将搜查和扣押转变为强制执行行动,授权债权人要求完全清偿信贷。 据该部长称,有关该主题的原则认为,一旦资产被有效扣押和出售,剩余债务金额将不再可能执行,因为信托财产和行政头衔将消失。债权人只能选择监督行动。 然而,当寻找资产毫无结果时,债权人可能会选择将其转化为行政行动。南希·安德里吉表示,在本案中,第号法令第条规定,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资产,其资产价值足以确保执行,“这表明了对行政头衔中印有的价值提供保护的意图”。本身”。 他补充说,同样,第条第款规定,一旦执行搜查和扣押禁令,只有在债务人全额偿还债务的情况下,资产才会返还给债务人。 对于部长来说,不能接受将搜查和扣押转变为执法行动“仅代表对资产现金等价物价值的搜查——在本例中,这将代表中车辆的价值”表——要求债权人提起另一项诉讼以收到剩余余额”。来自新闻办公室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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